
我公司在“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经营宗旨指导下,除满足《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约定的条款外,并郑重地向合作公司承诺:
1.保证混凝土出厂合格率百分之百,坚决杜绝不合格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混凝土出厂。
2.规定在第一次供应混凝土前,组织技术,调度,经营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对客户及现场进行走访,勘察,接洽,以确保统一组织生产,合理调度车辆。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3.在混凝土浇筑现场安排质量检查员和现场调度,协助客户完成试块制作和现场浇筑施工的协调工作。在施工过程即将结束时协助工地对所浇筑混凝土的施工部位进行预算,掐方等工作,尽量减少混凝土浪费造成供需双方的损失。
4.由经营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客户进行走访,并对客户提出的疑问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5.对于供应特种混凝土或连续浇筑2000m3以上的工程,公司成立协调小组,随时解决工程中面临的各种突发事件。
6.公司市场部随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召开生产质量分析会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稳定,同时以优质的服务来满足客户的要求。